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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师 简 介
姓 名 于新卫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67.8.10
1 、“德”,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执业六年来无任何投诉;
2 、“能”
先后担任二十余家政府、企业集团、事业单位、村庄法律顾问,对企业破产、重组、改制、建筑房地产政策法律有一定的研究,善长非诉讼代理;
3 、“绩”
( 1 )破产事务及企业改制重组
代理 青岛地毯五厂 及所属子公司破产事务,因律师设计破产处置方案
合理、措施得力,使案件得以顺利结束,没有引起职工上访;代理 黄岛
区益盛工业总公司 (原黄岛区工业局)、 白天鹅宾馆 、 顺泰橡胶
厂 、 黄岛制线厂 等四家单位及其所开办的三十家子公司破产清算事
务。由于律师服务得力,职工问题已全部解决完毕,没有引起上访,现正
处于资产处置阶段;代理承办了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工贸有限资
产重组 ,现已重组完毕;参与 壳牌(青岛)油气有限公司 资产重组
工作;代理 青岛吉宝油气有限公司资产重组 ,现正在进行中。上述
工作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委托人的表扬。
( 2 )建设工程合同
代理青岛瑞源集团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环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金生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诉青岛台湾佳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台湾佳霖电子
工业园项目系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该工业园名义上系台商投资开发
工业园,实则是没有履约能力,涉嫌投机买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律师
受委托经过调查发现了可疑之处,及时向承建该工业园的四家建筑公司发
出警告,并拟订实施方案并争取了政府的支持先期介入,使该案及时进入
诉讼程序,查封了全部工业园土地房产,确保了建筑施工等单位债权
5000 多万元免受损失,有效地避免大规模民工上访,得到了政府及企业
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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